关于申请使用“砺儒新师范创新学习空间”智慧课室授课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教师:

为推进我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和“新师范”建设“互联网+创新人才培养”行动计划的工作实施,促进本科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学校已于2018年底完成“砺儒·新师范创新学习空间”首期建设。“砺儒·新师范创新学习空间”位于石牌校区第一课室大楼南楼五层,包括10间新建设的智慧课室、公共学习空间、教师休息室、小型研讨室等。我校智慧课室具有精心的空间人文设计,立足于本科教育教学、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服务思维,形成了常态化的、品牌化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信息化教学支撑环境。

现就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智慧课室使用申请的相关事业通知如下:

一、申请使用范围:

1. 智慧课室使用主要支持小班化混合式教学改革、多课室互动教学、精品课程录制等教学形态,如翻转课堂、研讨(探究)式互动教学、基于问题(或项目)教学,跨课室(校区)互动教学、精品课程录制等教学模式的探究性授课。

2. 智慧课室优先支持参与“教学改革”“质量工程”、 “在线开放课程”等相关项目或教学科研类项目的教师与课程教学。

3. 智慧课室优先支持在“砺儒云课堂”和“砺儒教育实习工作坊”等校级在线教学平台开设在线课程的教师课程教学,鼓励教师积极使用智慧课室多媒体教学设备录制教学视频,形成教学资源发布到在线教学平台。

二、申请使用说明:

为了满足广大教师的需求,考虑到智慧课室数量有限,为提高智慧教室的使用效益,智慧教室的使用原则上是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开展需要,进行自愿申请,教务处、网络中心根据申请情况进行排课后,统一公布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智慧课室排课安排。

有意申请的教师请仔细阅读《智慧课室教师类型与教学功能说明》(附件一),或可提前到“砺儒·新师范创新学习空间”现场考察课室情况,根据实际上课需求填写《智慧教室使用申请表》(附件二),并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网络中心202室刘丽清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liulq@scnu.edu.cn。

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19年1月14日(周一)下午下班前。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未提交申请的教师如下学期仍有课室空闲,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开放灵活申请渠道,届时请各位教师留意相关通知。

2.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网络中心将根据教师需求不定期开展智慧课室教学培训活动,请有意申请智慧课室授课的教师积极参加。

3. 智慧课室考察、申请与使用联系人:

刘丽清15602330585;朱明康 18122727519

教务处、网络中心

2019年1月8日

砺儒新师范创新学习空间智慧教室使用申请表.doc

智慧课室教室类型与教学功能说明.pdf